有限責任公司不得發行股票。1.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根據《公司法》規定,這類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2.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股份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相等的股份。股東以其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根據《公司法》規定,這類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樣。
法律客觀性:
《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