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第二十條
中小企業以應收賬款申請擔保融資時,其應收賬款的付款人應當及時確認債權債務關系,支持中小企業融資。
國家鼓勵中小企業和付款人通過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確認債權債務關系,提高融資效率,降低融資成本。
第二十壹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中小企業政策性信用擔保體系,鼓勵各類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信用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