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請破產的程序:
1,破產申請;
2.立案審查;
3.案件的受理;
4.受理案件後工作;
5.債權申報登記;
6.債權人會議;
7.破產和解;
8.企業整改;
9.破產聲明;
10,破產清算;
11,裁定破產程序終結;
12,企業註銷登記。
二、詳細分析:
破產是指當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或資不抵債時,債權人或債務人向法院請求宣告破產並按破產程序償還債務的壹種法律制度。狹義的破產制度僅指破產清算制度,廣義的破產制度還包括重整和和解制度。在大多數情況下,破產是指壹種企業行為和經濟行為。人們有時習慣於呼籲個人或公司破產。
3.公司申請破產員工賠償多少?
如果公司破產,應該給員工經濟補償。計算標準是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為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3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