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當地公安機關不服的,要求其提供不予立案通知書;
3.如果調查不辦案或者立案,可以找110監督辦;
報告金融交易所需的信息:
如果報案人是受害者本人,他必須攜帶:
1.開戶合同復印件;
2.身份證復印件;
3.銀行卡復印件;
4.到銀行櫃臺打印存取款期間的轉賬明細(銀行蓋章),並在交易平臺系統的對賬單中查詢存取款記錄,在銀行轉賬明細中存取款金額旁標註“轉出”或“轉入”;
5.打印交易平臺首頁,顯示賬號、名稱、未結余額;
6.打印賬戶報告中所有的付款單和存取款截圖;
7.打印或手寫壹份“報告”,主要介紹被騙經歷和被騙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