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好,親愛的。很高興回答妳的問題。【畢鑫】在澳洲工作,還在試用期,被無故解雇,沒必要過河拆橋。對於持有澳門勞工準證(藍卡)者有關跳槽、跳槽、河水過冷等問題的回答如下:勞動合同期已滿未續簽或無故被辭退者,無需河水過冷。澳洲有限制外籍員工跳槽的“太冷河”政策。1.合同期結束不續簽的,不限制換工作。2.如果在合同期內,勞資雙方協商自願解除合同,則由小冷河跨過,即“澳大利亞政府將接受解除日後六個月內重新在澳大利亞就業。”3.如果在合同期內,被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員工將被強制來澳工作,即“解約日期推遲六個月,不能來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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