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分支機構的法律地位不具備法人資格;但是,子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2.兩個名稱的稱謂,分公司沒有獨立的公司名稱,但子公司有自己獨立的名稱。
3.兩者的業務範圍,分公司可以不超出母公司的業務範圍,但分公司的經驗範圍不受限制。
4.兩者設立的程序;
5.兩者的財產關系,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但子公司通常有自己的財產;
6.兩者與母公司的控制關系,而分公司的人、事、物由母公司直接控制,母公司壹般對子公司采取間接控制;
7.承擔債務責任的方式;
8.它們之間的稅收關系;
9.雙方取得的營業執照;
10.兩種方法生產的產品包裝標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