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次,投訴處理單位對投訴進行調查核實,在15日內作出處理決定並告知投訴人。投訴人對投訴處理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投訴處理單位的上級管理單位申請核實。
3、再核查單位應當自收到核查申請材料之日起30日內作出核查決定並告知投訴人。
4.投訴人對處理結果不滿意且不接受的,投訴處理單位應當告知投訴人可以向金融消費糾紛調解組織申請調解等方式解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