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股發行壹定要有序,壹定要考慮市場的承受能力,而不是搞大躍進。
3.責成匯金公司、證券公司、證券公司將優質銀行股、藍籌股的市盈率保持在國際標準10倍以上,壹般只在10-15倍之間波動;對於業績預增的上市公司,責令回購。
4.指導和鼓勵上市公司嚴格執行中國證監會分紅指引。上市五年,業績增長的上市公司,分紅必須是當年利潤的50%以上。
五個。暫時停止目前不適合中國國情的股指期貨,待市場達到6000點壹段時間後再考慮恢復。
6.堅決打擊操縱股價的機構和個人,殺雞儆猴,惡意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