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托管是政策中介機構按照市場原則,在相關政策的支持下,與債務人或債權人達成的有償轉讓其債務或債權的協議,由政策中介機構按照商法進行管理。
所謂政策中介組織,就是能夠得到國家相關政策和國家相關部門支持的經營組織。這種運營機構不僅要有政策優勢,還要有人才優勢和資金優勢。政策性中介的運營模式主要有兩種,壹種是債轉股,壹種是純債務托管運營,其運營模式相當於債務回收公司。
債務委托的相關政策
1.允許托管企業篩選高負債企業。對產品有壹定市場前景,但因國家政策或管理不善而產生壞賬的企業,可進行債務托管。
2.承諾對債務托管企業進行改革,並參與其治理,使其盡快建立新的機制,樹立新的市場觀念和治理理念。國家應該對這些企業的改制成本給予壹定的政策支持。
3.允許托管人進行資本運作。這主要表現為:壹是相應開放資本市場,允許托管機構轉讓股權,實現資本變現;二是承諾發行專項債券,將窗簾募集的資金用於資產重組、項目投資、持股控股、股權轉讓;第三,或者發行專項基金,托管機構可以發展成專業的基金管理人,運作專業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