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德沃德和他的同事馬修·埃文斯(Matthew Evans)於7月24日申請了燈泡專利,申請號為1874。
在多倫多阿德萊德聖西的莫裏森黃銅鑄造廠,伍德沃德和他的同事們制造了第壹個電燈泡,這是壹個充滿氮氣的玻璃燈泡,燈絲是壹根碳棒,連接電極的兩端。
當時,伍德沃德和埃文斯被視為夢想家,他們的發明被大眾嘲笑:“誰需要這個閃閃發光的小玩意兒!”“他們試圖成立壹家公司來籌集資金,使他們的成果市場化,但收效甚微。當妳需要的時候,聯邦政府去了哪裏?)
最後,伍德沃德把他的壹半加拿大專利賣給了愛迪生。1876年,伍德沃德獲得了電燈泡的美國專利,1879年,愛迪生從伍德沃德、埃文斯和所有其他加拿大合夥人手中買下了所有專利。
從此,燈泡成了美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