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是為加強燃氣管理,保障燃氣供應,促進燃氣事業健康發展,維護燃氣經營者和燃氣用戶的合法權益,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國家和諧穩定而制定的法律。2065年6月65日438+00,65,438+09國務院65,438號頒布《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燃氣銷售價格應當根據燃氣購買成本、運營成本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合理確定和調整。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在確定和調整管道燃氣銷售價格時,應當征求管道燃氣用戶、管道燃氣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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