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雙方都是民事法律關系中的平等主體,用於在合同中代表平等主體。在合同過程中,甲方主要監督乙方是否完全符合自己的要求。合同執行後,甲方壹般需要支付金錢或其他東西來獲得其所需。
甲方和乙方的區別:
1.訂立合同時,雙方最先提出要求的壹般應視為甲方;也可以協商。其實甲乙雙方的稱謂無所謂,並不能說明權利的輕重。雙方在法律上沒有區別,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條款。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壹般甲方是指提出目標的壹方。在起草合同的過程中,主要提出要達到什麽目標,是合同的主導方。甲方壹般是投資方或投資方,即經營主體,處於支配地位,以投資方為市場主體或主導市場為甲方市場。
3.乙方壹般是勞務提供者,即負責實現目標的主體。供電公司與企業簽訂供用電合同的,企業為甲方,供電公司為乙方;裝修公司與租戶簽訂合同,租戶為甲方,裝修公司為乙方..
甲乙雙方不表示權利的輕重。他們在法律上沒有區別,但實際上是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的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