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瑞龍利用他的官二代身份和他父親留下的私人關系買下了高和他的雙胞胎妹妹。高是山水集團的董事長。他機智、聰明、能幹。與政府官員溝通時,他振振有詞,心平氣和,卻成了趙瑞龍的馬前卒。趙瑞龍利用山水集團為自己賺錢洗錢。
同時,祁同偉和高的政治身份成為他們的避難所。據悉,祁同偉最後投靠了李達康成為巡撫,而高原本是不願意與趙瑞龍勾結的。面對金錢的誘惑,他謹小慎微,但最終還是被趙瑞龍打敗了。
《人民的名義》中趙瑞龍的結局
在老領導趙立春的慫恿下,劉新建拼命工作。多年來,劉新建為趙瑞龍的公司提供了許多好處。他本人揮霍無度,光賭博就輸了不少,從澳門到拉斯維加斯,到葡萄牙裏斯本。
最後,趙瑞龍在瀘州落網。23天後,趙瑞龍及其父親趙立春因涉嫌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隨後,趙瑞龍被數罪並罰判處死刑緩期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資產。趙立春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