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38年至0984年任通縣組織部長、常務副縣長、縣長。
1991任北京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1999 9月16日,北京首都公路發展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交通運輸局常務副局長畢玉璽曾任北京首都公路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首發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曾任北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首發實業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首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正廳級(局)幹部。
2003年6月6日退休,接受辭職審計。
2004年5月6日,畢玉璽因涉嫌重大經濟犯罪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2004年8月8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壹分院宣布逮捕畢玉璽。
2005年3月9日,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未宣判。
2005年3月16日,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鄭重宣判:北京首都公路發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畢玉璽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私分國有資產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畢玉璽接受判決,沒有上訴。
同月28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準北京市壹中院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