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信息是指未實行“三證合壹、壹照壹碼”登記模式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
“壹照壹碼”納稅人工商登記信息變更,向工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工商機關核準後,變更信息立即共享至省級信息交換平臺,稅務機關接收工商變更信息,並在稅務系統中更新納稅人相應信息。
已實行“三證合壹、壹照壹碼”登記模式的企業生產經營場所、財務負責人、核算方法等信息發生變化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變更。稅務機關應立即將變更後的生產經營場所、財務負責人、核算方法等信息共享至信息交換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