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傭金,如果商品拍賣成功,收取10到20%不等的傭金;
2.鑒定費。由於商品年代久遠,壹般人往往很難知道其實際身份。通常會請資深鑒定專家進行鑒定,這些鑒定需要收費。但是也會給妳頒發鑒定證書。鑒定費。按貨物價值的百分比;
3.有倉儲費的商品只能在領取期間退還給賣家,直到拍賣結束。在這期間,它們需要被展示和保存,需要有人負責。這個有壹定的費用,根據各個拍賣行的收費標準不同來收取;
4.保險費。壹些有價值的拍賣品通常會在拍賣過程中投保,以防展覽期間意外失竊。或者受損了,買了保險之後,這樣就多了壹份保障;
5.每個參加拍賣的人都必須交押金,拍賣結束後押金會退還給。當事人只是多了壹層保護,以防有人拿了貨之後不付款。
大型拍賣公司通常會先展示最終的拍賣費用,而壹些小型拍賣公司通常會私下與賣家約定壹些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第九條
國家行政機關依法沒收的物品、抵繳稅款和罰款的物品以及國務院規定應當委托拍賣的其他物品,由財產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拍賣人拍賣。
拍賣人民法院依法沒收的物品、充抵罰款的物品和無法返還的追繳物品,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