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證券銷售的主要職能是開發和吸引客戶,向客戶銷售理財產品,可以在證券公司的授權下從事下列部分或全部活動:
(1)向客戶介紹證券公司和證券市場的基本情況;
(2)向客戶介紹證券投資基礎知識和開戶、交易、資金存取等業務流程;
(三)向客戶介紹與證券交易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自律規則和證券公司的有關規定;
(四)向客戶傳遞證券公司統壹提供的與證券投資有關的研究報告和信息;
(五)向客戶傳遞證券公司統壹提供的證券金融產品的宣傳資料和相關信息;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證券經紀人可以從事的其他活動。
3.壹個成功的客戶經理的收入是相當可觀的。客戶經理的收入不取決於職位,不取決於老板是否賞識,而完全取決於其擁有的客戶的價值。證券客戶經理的薪酬壹般由“基本工資+傭金(股票傭金+基金傭金)+年終利潤分紅”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