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公司不是事業單位,沒有編制。證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專營證券業務,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據證券管理公司的職能,可以分為:證券經紀人,即證券經紀公司。代理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接受投資者的委托,代為買賣證券,並收取壹定的傭金,如東吳證券蘇州營業部、江海證券經紀公司等。券商是綜合性證券公司。除了證券經紀公司的權限,還可以自己買賣證券。資金充裕,可以直接進入交易所為自己買賣股票。如國泰君安證券。通過承銷或寄售幫助發行者出售證券的機構。事實上,許多證券公司同時經營這三項業務。按照目前各國的慣例,壹個證券交易所的所有會員公司都可以在交易市場進行自營交易,而專門從事自營交易的證券公司卻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