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公司又稱證券公司,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的規定,經國務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經營證券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包括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財務咨詢、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和其他證券業務。我國證券監管部門根據審慎監管原則和各項業務的風險程度,設定分類審批的條件。
2004年,根據《國務院關於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幹意見》精神,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業協會在現有監管框架下制定了“創新試點公司”評價辦法,允許經認可的證券公司從事集合理財、權證創設等創新業務。
(二)證券服務機構
證券服務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的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法人機構,主要包括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和證券信用評級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