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章程規定,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董事會負責公司的重大決策,募集、管理和運用基金資金,按照安全、穩健的原則履行基金的管理職責,確保基金的安全。
3.保護基金公司是經國務院批準的國有獨資金融機構。是非營利性的企業法人,主要負責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保護基金公司由中國證監會歸口管理。
4.為建立證券公司退出機制,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籌集、管理和運營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建立防範和處置證券公司風險的長效機制,促進我國資本市場改革和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