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許可證是金融機構的經營許可證,由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分別頒發,是批準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正式文件;《支付許可證》是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非金融機構從事支付業務的壹種業務許可證。
2.凡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必須先取得相應的金融機構牌照;獲得央行《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受到央行的認可和監管,是正規合法的第三方支付機構。
3.目前金融牌照分別由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發放。金融監管按時間段分為事前監管、事中監管和事後監管。市場準入制度是事前監管的核心,金融牌照是市場準入制度的正常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