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擬上市企業取得的政府批準文件、通知或證明材料。
2.申請。
3.擬上市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雙面都需要復印,驗原件)。三份復印件都要加蓋擬上市企業的公章。
4.被法院查詢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兩面都需要復印,原件需要核對)。除自然人外有公司股東的,需提交公司股東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均需復印,原件需核對),三份復印件均需加蓋公司股東公章。
5.介紹信或公函。
6.擬上市企業名稱或公司股東發生變更的,請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核準登記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