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關閉後未辦理註銷登記,且無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的,公司與清算主體為同壹訴訟當事人;公司關閉後,雖已辦理註銷登記,但沒有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清算組織,負責清算的主體為訴訟主體。因此,只有通過合法的清算和註銷程序,公司才能合法消滅,負有清算責任的公司和清算主體才能免除相關法律責任;
2.公司非正常註銷,未按規定參加工商年檢的,其營業執照將被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銷,被吊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東將被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黑名單,三年內不得再次註冊;銀行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將持續七年,並被罰款;稅收將被永久列入黑名單。公司重新登記的,稅務機關應當追繳稅款,並處以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188條?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提交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