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業是不良資產的源頭。銀行的不良資產嚴格意義上也叫壞賬。很多公司的主營業務是不良資產管理,屬於金融行業。近年來,不良資產呈上升趨勢,這為不良資產管理公司的發展帶來了巨大的發展空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第十條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管理和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範圍內國有銀行不良貸款收購形成的資產,可以從事下列業務活動:
(壹)收回債務
(二)以其他形式出租、轉讓或重組收購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
(三)債權轉股權,分期持有企業股份。
(四)資產管理範圍內公司的上市推薦和債券、股票承銷。
(五)發行金融債券和向金融機構借款。
(六)財務和法律咨詢、資產和項目評估。
(七)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活動。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再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