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描述:
如果不是公司股東,能否被股東任命為公司董事、監事、總經理?
分析:
總經理、董事和監事是以不同的方式產生的。
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命,也屬於“兼職”的範圍。《公司法》第51條“經理的聘任或者解聘由董事會決定,經理對董事會負責”。
董事在董事會中代表股東行使職權,由股東委托或委派。
《公司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監事會包括適當比例的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因此,股東委派的人員可以擔任公司的董事或監事。總經理是由董事會聘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