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錯誤的。
發行股票的直接目的是籌集資金。但由於每個企業的實際情況差異很大,發行股票的主要原因和目的也不盡相同。具體來說,主要包括:
1.籌集資金,成立壹家新公司。新的股份公司成立時,需要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股東資本,達到預定的資本規模,從而為公司開展經營活動提供資金來源。
2.加大投資,拓展業務。為了擴大經營規模,增加投資或籌集營運資金,現有的股份公司可以通過發行股票來籌集所需資金,這種方式稱為增資發行。
3.提高自有資本比例,改善財務結構。自有資本在資金來源中的比例是衡量壹個公司財務結構和實力的重要指標。為了保證自有資本與負債的合理比例,提高企業的安全性和競爭力,企業可以通過發行新股來提高自有資本比例,改善財務結構。
4.其他目的。比如為了擴大產品的銷售,從其他公司引進先進的生產技術,向壹些流通企業或戰略合作夥伴發售新股。再比如支付股票股利(通常稱為“股票送轉”)而不是現金股利,或者通過發行新股的方式用股票換取其他公司的股份,從而實現換股合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