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謂國企領導的行政級別,其本質是“官本位”思想在國企管理中的反映。在計劃經濟時代,其實國企是沒有行政級別的,只是“壹把手”大多由中組部任免,所以有級別。比如很多央企剛成立的時候,“壹把手”是“副部級”,他們的級別是後延的。這種交流甚至成為壹種常見的“正常”人事變動。
2.國企可以分為央企和地方國企。中央企業由SASAC直接管理,而地方國有企業由地方政府或其他中央部委管轄。他們的級別包括正部級、副部級、正廳和副廳、正廳和副廳。
3.在國資委網站列出的115央企名單中,54強企業(指企業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大多為“副部級”。
4.但“重點國企”的“壹把手”並不都是“副部級”,有時也可能是“部長級”。比如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張,他上任時是部長,因為他曾擔任國防科工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