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貸服務中介(P2P)的合法性主要取決於監管部門的態度,尤其是銀監會的態度。從法律角度可以有很多討論,但是從金融法的實踐角度來說,如果監管部門說妳不合法,妳就是不合法。
2011年9月,銀監會辦公廳發布《關於人人貸風險提示的通知》。人人貸的合法性基本得到了監管部門的認可,但同時也提示其會影響宏觀調控效果,容易演變為非法金融機構,經營風險難以控制,虛假宣傳影響銀行體系整體聲譽,監管責任不清,法律性質不清,信用風險高,貸款質量差。
監管部門並沒有否認人人貸整個行業的合法性,只是意識到了其中隱藏的金融風險,壹些特定公司的業務和虛假宣傳可能會被視為違法。
參考資料:
人人貸風險提示通知(2011]254號)人人貸風險提示通知
P2P金融也叫P2P借貸。其中P2P是peer-to-peer或person-to-person的簡稱,意思是:人對人。
點對點金融是指個人之間的小額貸款交易。壹般需要借助電子商務專業網絡平臺,幫助借貸雙方建立借貸關系,完成相關交易手續。借款人可以自行發布貸款信息,包括金額、利息、還款方式、時間等,實現自助貸款;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發布的信息,自行決定貸款額度,實現自助放款。目前主要分為基於電子商務的線上P2P金融和傳統線下P2P金融兩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