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辦理涉及證照(如經營食品、餐飲)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應先持身份證到轄區工商所進行名稱預核,再持預核名稱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或《餐飲經營許可證》。領證後,妳要帶著以上材料到轄區工商所辦理證照。1.確定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所在的工商所,到所轄工商部門辦理。設立行政中心的,壹般在中心辦理。2.給自己的店鋪命名,填寫《個體商戶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申請名稱核準。3.名稱核準後,申請工商登記。填寫《個體工商戶營業登記申請表》,工商部門可以受理設立登記。4.如果是代理人,需要填寫委托代理人證明。5.壹般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只需要三個工作日。如果效率比較高,當天就可以領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上一篇:中信證券安徽分公司是國企嗎?下一篇:重慶萊美藥業有限公司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