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抵押或轉抵押時,需要支付抵押公司、評估公司、銀行等相關機構的服務費。抵押費用主要包括:
1.房屋調查費:每證90元,由房管局收取;
2.房屋評估費:評估價格×0.5%,由評估公司收取。不需要評估報告的,只收取初始評估費300元;
3.房貸代理費:房貸公司直接收取的服務費,標準為貸款金額× (1% ~
1.5%);不同的房貸公司標準不同,壹般是貸款金額的1%或1.2%;
4.貸款保險費:貸款金額×1.2×0.1%×貸款年限,由保險公司收取。二手房按揭貸款最長年限為20年;
5.借款合同公證費:每案300元;
6.轉抵押合同協議公證費:每件300元;
7.交易委托公證費:每件200元;
8.銀行公積金代理費:每宗500元由相應銀行收取;
9.他項權利登記費:每證250元(番禺每證500元),由房管局收取;
10.貸款印花稅:貸款金額的0.005%,由銀行收取。
其中,大部分銀行不收取銀行公積金的代理費。此外,個別銀行在再融資時,還會收取再融資費,500元內每例1,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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