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商業銀行網絡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六十四條商業銀行違反本辦法規定辦理網絡貸款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為嚴重危及商業銀行穩健經營、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的,應當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違反本辦法情節嚴重的,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法》第四十七條* * *商業銀行不得違反規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發放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