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
2.由公司登記機關蓋章的公司章程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4.分支機構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取得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後,即可進行稅務登記。如果分支機構是獨立的,不需要在當地稅務機關備案的分支機構不需要辦理任何手續。
提供的信息:
1.總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四份(需加蓋公章);
2.總公司國稅、地稅登記證復印件4份(需加蓋公章);
3.總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4份(需加蓋公章);
4.總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分公司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四份;
5.總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決定及分公司負責人的任命書原件(需加蓋公章及全體股東簽字);
6.總行驗資報告四份(加蓋公章),公司章程四份(加蓋公章);
7.總行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4份(需加蓋公章);
8.分支機構負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8張、簡歷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