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新公司法限制了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上限。不超過50人。最低人數不限,也就是說可以成立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廢除舊《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的規定(股東必須為二人以上,但不得超過五十人)。股東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設立有限責任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 * *同意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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