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向尼日利亞協會局提交商標申請文件,註冊局在提交後會對提交的申請文件、商標圖案、委托書等文件的合法性進行審查;符合條件者,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
2.搜索報告
內聯局將首先對以前註冊或申請的尼日利亞商標進行檢索,並出具檢索報告。申請人將在商標被核準公告前收到上述檢索報告,並決定是否安排商標公告。
3.實質性審查
內聯局在審查尼日利亞的商標申請時,只審查其可註冊性(即顯著性),又稱絕對理由,不審查相對理由,即不會援引在先權利駁回申請。
4.尼日利亞商標公告
經審查,商標註冊官認為商標申請可以接受後,將在尼日利亞官方商標公告中發布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為異議期。
5.註冊批準
經異議裁定可以註冊的商標,或者經公告無異議的商標,準予註冊,發給註冊證。整個申請過程順利(如果沒有拒絕、反對等情況。)大概需要24-3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