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是,已經改為認繳登記制,但是如果沒有足額繳納,就要承擔法律責任。1.公司註冊資本時不需要驗資。2.對於開公司的,註冊時要向工商部門提交驗資報告,證明自己註冊資本的真實情況。1年3月起,開公司的人不用再提交驗資報告了。這是工商登記制度改革中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向認繳登記制的轉變。認繳制是指企業在申請登記時,對註冊資本進行規劃和承諾,註冊資本不壹定繳入企業銀行賬戶,不需要專門驗資證明資本是否實際到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股東未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向公司足額繳納出資外,還應當向已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上一篇:珠海方正PCB發展有限公司怎麽樣?下一篇:子公司和母公司的關系是掛靠關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