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2.註冊資本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3.有符合法定人數的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4.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相應的崗位要求。5.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和安全設施。
法律依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從事私募基金托管業務的機構、從事私募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以及其他從事私募基金服務活動的私募服務機構,應當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審慎勤勉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