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國內沒有類似的或者可替代的產品,妳從事這樣的短期工作是可以的。
如果妳的產品在中國是相似的或可替代的,妳是在自找麻煩。
研發要求很低,不需要執照。但是妳必須賣。
國內有同類產品,包括進口產品,妳是無證經營。大部分購買妳產品的實驗室都要求有許可的產品,即使產品沒有認證,也不會被法律認可。
此外,當藥品管理局檢查妳,或者妳的最終客戶時,妳會順便發現妳是無證的。屆時,罰金將是您終端所用產品價格的10倍。人家有法可依,罰妳吃黃連。解釋狗屁都沒用。
還有就是妳公司競爭對手的舉報,基本上妳賣到哪裏都會被處罰。
假設妳的成本是1人50,妳的終端使用1人的收費是500,藥監可以對1人罰款妳5000。妳要罰多少利潤?
不要以為小,妳的產品好,就多投點錢做個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