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是規定各種公司的設立、活動、解散等對外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是市場的主要法律。其意義:鼓勵投資和創業;強化公司意誌的自主性;加強對債務人的保護;加強對中小股東利益的保護;加強企業社會責任和員工保護措施。
證券法是調整證券發行、交易和國家對證券市場監管過程中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體系。
證券可分為廣義和狹義。廣義的有價證券壹般指財產性證券(如提單、提單等。)、貨幣證券(如支票、匯票、本票等。)和資金安全(如股票、公司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狹義的證券僅指資本證券。我國《證券法》規定的證券是股票、公司債券和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其他證券主要指投資基金份額、非公司企業債券和國家政府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