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個公司的股東長期聯系不上,可以去問、找股東的家人、親友。如果多次尋找仍無線索,可以征求親屬同意,向公安機關報案失蹤,通過公安協助尋找並聯系股東。宣布失蹤和死亡。經警方查找,仍無法聯系到股民。失聯期限達到2年、4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和死亡。通過公告等程序聯系不上的,人民法院可以宣告失蹤或者死亡。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聯系不上如何繼承股權?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後,按照法律規定,股權由其繼承人繼承,繼承人可以行使股東權利。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聯系不上怎麽開除?失聯股東無實際出資或抽回全部出資,經多次催告仍未在規定期限內註資的,可以召開股東會,經80%以上股東同意,可以解散。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聯系不上怎麽辦?公司股東的損失導致公司無法正常開展工作,導致公司經營陷入僵局,對其他股東的權利造成重大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解散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三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由公司章程規定,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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