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檢查被收購公司是否存在債務問題;
2.買公司壹定要查公司賬目,找有資質的記賬公司,仔細查看公司賬目,看被轉讓的公司是否存在潛在債務問題;
3、查看公司以往的經營狀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四十壹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其持有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股份總數的25%;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所持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