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並購需要具備以下條件:1。資產並購涉及的資產是指被並購公司的全部資產、實質性資產、主要資產或主要資產,交易涉及被並購公司的經營控制權轉移。因此,該交易應得到被收購公司股東大會的批準,即被收購公司的股東有表決權。二、作為少數服從多數的補充,被收購公司的少數股東有權收回其在資產並購中的股份(或估值權)。三、資產並購交易完成後,被收購公司的法人資格壹般仍然存在,收購公司接收資產後,壹般不承擔被收購公司的債務。但雙方另有約定且不損害被收購公司債權人利益或者法律有明確規定的除外。4.資產M&A涉及公司經營控制權的轉移和集中,因此可能影響市場競爭的大規模資產M&A也受到反壟斷法的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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