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資產評估行業金融監督管理辦法》
第五條財政部負責協調財政部門對全國資產評估行業的監督管理,制定相關監督管理辦法和資產評估基本準則,指導和督促地方財政部門實施監督管理。財政部負責對從事證券期貨相關資產評估業務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第六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以下簡稱省級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資產評估行業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