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是風險投資運作過程中最後也是最重要的環節。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是否完善有效,退出方式是否恰當,是決定風險投資能否成功的關鍵。風險投資的回收主要有兩種實現方式:1。公開上市。首次公開發行(簡稱“IPO”)是指將風險企業改組為上市公司,風險資本的股份通過資本市場首次向公眾發行,從而實現投資回收和資本增值。2.股份回購如果風險企業熬過了技術風險和市場風險,成長為具有發展潛力的中型企業,但仍不能滿足公開上市的條件,壹般會選擇股份回購的方式實現退出。股份回購壹般包括兩種方式:企業家回購風險投資家的股份和風險企業回購風險投資家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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