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企業法人的風險:企業違規、偷稅漏稅、企業債務等壹切與企業相關的責任。,最終都由法定代表人承擔。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追究法人責任外,可對法定代表人給予行政處分和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超出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弄虛作假的;3.抽逃資金或者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4.解散、撤銷或者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5.變更或者終止時未及時申請登記和公告,給利害關系人造成重大損失的;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法律客觀性:
《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