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正常情況下,子公司不能成為分公司。兩者性質不同,層次不同。除非原子公司的股東(或出資人)是國有企業,否則只有經股東(或出資人)的主管部門或上級單位同意,並經SASAC、NDRC批準,才有可能辦理國有企業改制。
3.出於“2”中提到的原因,不要回答“3”中提到的問題!
補充回答:
妳不能改變它。妳得撤銷子公司,同時成立分公司。先成立分公司,再把子公司的股份全部轉讓給分公司是不可行的,因為分公司沒有法人資格,根本沒有權利接收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