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人控制的有限責任公司屬於私營企業。因為自然人在法律性質上屬於私人,其設立或控制的公司也屬於私人公司。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壹)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的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組織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其他需要股東大會規定的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二。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具備哪些條件?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2.有全體股東按照章程規定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 * *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並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