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行拒絕償還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總行償還欠款。提起民事訴訟,需要準備:民事起訴狀、對方營業執照、證據清單、證據材料。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材料後,將在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或者立案。如果不受理,將做出裁定;如果妳對裁決不滿,妳可以上訴。
受理案件後,會安排庭審。適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經批準可以延期,並發出延期通知。
審理終結,人民法院將依法作出判決,並出具民事判決書;判決書會寫明判決結果和判決理由。
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決書後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