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步,風控部門通知客戶加強倉補資金。
第二步,讓營業部客戶經理與客戶溝通,補足資金。
第三步,如果前兩步都沒用,和法務部門溝通,通過法律途徑追回資金。
如仍無法追回,損失由營業部或客戶經理承擔。
至於期貨公司的風險準備金,基本不需要用來彌補持倉損失。因為期貨公司是有分數評級的,為了讓自己的分數高,基本不會用這個錢,而是想盡辦法讓業務員或者營業部承擔損失。
與強行平倉密切相關的風險情況是兩種風險:穿刺和棄倉。所謂倉穿,是指客戶在客戶賬戶中的權益為負的風險情況,即客戶不僅損失了開倉前賬戶中的全部保證金,還欠了期貨公司的錢。
在期貨公司嚴格執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的情況下,跨倉事件並不常見,但也時有耳聞,因為在市場劇烈波動的情況下,客戶的持倉可能很快被堵在止損板上。如果第二天,在慣性的作用下,市場大幅開盤,而客戶前壹天在滿倉,就可能出現穿倉事件。
值得指出的是,股指期貨仿真交易開始後,媒體有時會報道“客戶仍可xx百萬交易”,這裏描述的滲透並不屬實,因為這些媒體錯誤地將股指期貨仿真交易中客戶可用資金為負的情況視為滲透,而此時客戶權益仍為正,但可用資金為負,不存在滲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