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繼續執行《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在成都市中心城區建立和實施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通知》(成發改價格[2015]1066號)的前提下,當年2月至次年2月,每核實供熱戶二級用氣量增加1200立方米。燃氣企業負責制定供熱用戶認定細則,做好宣傳解釋工作,進壹步提高服務質量,回應社會關切,同時做好明碼標價和收費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65438+2020年2月31。
特此通知。
資料來源: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