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時,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承繼。
第九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轉增股本總額不得高於公司凈資產。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以增資為目的公開發行股票,應當依法辦理。